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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婴员是指从事0~3岁婴儿照料、护理和教育的人员,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分为育婴员、育婴师、高级育婴师三个等级。学员通过培训及考核,可取得由劳动部门颁发的“育婴员”职业资格证书。取得“育婴员”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可从事幼儿园、亲子园、幼儿潜能开发中心、儿童研究所、感统训练馆等早教机构的工作,而且还可以从事社区服务和家庭服务和葆婴公司、婴幼儿产品服务公司等工作,适应学前教育向0岁延伸的趋势。现我中心常年面向社会招生。
一、培训目的
1、全面掌握0—3岁婴儿的生理、心理生长发育的专业知识,掌握不同年龄阶段婴儿的言行、思维和情感方式,懂得与婴儿相处和沟通的技巧,能通过生活护理和照料、游戏等方式适时地开发婴儿的潜能。
2、能胜任幼儿园托班、亲子园儿童的教养工作,能对年轻父母进行婴儿护理和教养指导。
二、培训层次
育婴师(中级)
参加培训的学员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条: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;连续从事幼儿园或育婴员一线工作六年以上;正规幼师专业职高或中专以上毕业。
三、培训内容与形式
育婴师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和实践操作两部分。理论部分包括:育婴员职业道德、法律法规、婴儿解剖和生理特点、婴儿营养、婴儿心理特点、婴儿教育。实践操作部分包括:生活照料、日常生活护理、教育。
理论部分内容以讲座形式为主。实践部分内容以讲座、观摩、操作练习为主。
四、培训时间
2008年7月23日——7月31日,7月22日报到。
五、培训费用
根据省劳动厅核定收费标准,收费项目及额度如下:
培训费800元/人,教材、材料费200元/人,考务费215元/人,共计1215元。
六、报名及报到地点
杭州市文二路125号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行政楼一楼 浙江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
七、联系方式
0571-81952040 81952041 王老师、夏老师
八、报名时需带的材料
浙江省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(需要报名的请向王涛老师索取申报表)(所在单位意见栏内需盖单位公章),两寸照片三张,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,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(注:若非幼师专业毕业,在幼儿园一线工作六年以上的需开具单位证明)。
九、考核时间与形式
培训结束后安排考试。考试形式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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